查看原文
其他

国家体育总局发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,游泳运动等级标准调整

关注 游泳大汇 2021-04-16

近日,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游泳等3个运动项目等级标准调整通知,在新通知中,国际运动健将、运动健将等分级不变,对参与赛事和成绩标准提出更详细规定,新的等级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(以比赛起始时间为准)。


一、国际级运动健将
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:

奥运会、青年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、世界青年锦标赛、世界杯、世界大学生运动会、亚运会、亚洲青年运动会、亚洲室内运动会、亚洲锦标赛、亚洲青年锦标赛、泛太平洋赛、环地中海赛、中澳对抗赛中达到成绩标准。(成绩标准见下表)


二、运动健将
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:

(一)在可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;

(二)在全国运动会、全国青年运动会、全国冠军赛、全国锦标赛、全国春季锦标赛、全国夏季锦标赛、全国青年锦标赛、全国青少年U系列赛总决赛、全国学生运动会中达到成绩标准。


三、一级运动员、二级运动员
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、二级运动员称号:


(一)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;

(二)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、全国青少年U系列赛、省(区、市)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。


四、三级运动员

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:

(一)在可授予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;

(二)在市(地、州、盟)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中达到成绩标准。


五、成绩标准



注:1.上述国际和全国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8人、省级和地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,方可授予等级称号。


2.以参加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获得的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,必须为中国游泳协会注册运动员。相关证明由中国游泳协会提供。


推荐阅读:

国家体育总局授予14名游泳运动员运动健将称号

运动健将拟授予名单公布,李冰洁等3人达国际级健将

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?听听总局科教司教育处处长的专业解读

2018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日程,青奥会达标标准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